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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闯红灯能赚五百元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 11:36:01 阅读: 来源:主板厂家

7月10日清晨8时,在石家庄市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,当红灯亮起,郝召云在人群中第一个停下脚步,她没有想到,因为这个举动,她现场获得了500元奖金。据《燕赵都市报》报道,河北省会文明办、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出资10万元,在7月10日至21日期间,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,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“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”、“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”现场奖励现金500元。活动首日6行人各获500元奖金。

在对交通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上,不再单纯地以教育和罚款为手段,而是通过有偿奖励培养公民的守法意识,这不但是石家庄政府的一种人性化举动,更是在司法上的一种山西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好善意尝试。但这一举措也引来了广泛的争议,我们不禁要问,这样做是否有些矫枉过正?虽然奖励的数额和人数都不是很多,但这种金钱奖励守法的方式显然不会成为一项制度,长期执行下去。那么请问,当奖励结束以后,我们将会看到一个人人自觉守法的交通秩序呢,还是一个退回到以往水平的混乱情况?

一部制定且实行多年的法律,之所以执行不力,是因为人们传统的行为模式还没有完全被法治观念所取代和修正。而利益的引导恐怕难以承担起广泛树立法治观念的效果。不闯红灯标价500的话,试问不杀人、不强奸、不抢劫又要各自奖励多少呢?如果基本的法律秩序都需要物质奖励才能维系,那对司法体制来说,不啻是巨大的讽刺。

无论石家庄的尝试是出于多大的善意和诚意,这样的尝试不应成为仿效的榜样,更不要形成制度,存在于今后的司法实践中。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,也有待于公民自身素质的提高,简单地用金钱说话无法缩短这个过程,反而有损法律应有的形象。

【即时通会员如是说】

从新闻策划的角治疗白癜风医院度来看,石家庄方面的做法是成功的,成功的吸引了大家的讨论热情,原来遵守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的,重要的不是奖多少钱,而是这种做法体现了政府的态度,对于遵纪守法者也是一种鼓励,建议以后这样出其不意的奖励行为要经常搞,慢慢风气就会改变,大家都想着某一天自己也能领到500块钱,也许就都不再闯红灯了。——张昂昂

如果只是在有限路口实行,那些得奖的人身份恐怕就会被质疑,是运气好还是政府雇的托儿?普法运动没推广开,反而让人怀疑自己的诚信,那可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。另外,在指定路口开展这种派发奖金的行为,后续作用就是,明天这个路口的行人会很多,交通疏导的难度会加大,拿不到奖金的人会出现滞留,政府派人解释又要占用资源。里里外外这么算一下,还不如印几本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呢。——高能

看过以后心情那叫一个激动啊,多么好的政府,千方百计为解决民生问题想办法。石家庄市大可组织一些低保用户,在指定的路口排队等候红灯,顺序轮替,再按照活动规则领取奖金。这样做有几个好处,第一是低保人员参与活动,凭劳动换取报酬,维护了自尊;第二是政府贯彻活动的宗旨,按条款办事,坚持了原则;第三是将逢年过节送温暖活动与普法活动合二为一,节约了经费,提高了效率;第四是让广大市民看到了遵纪守法的好处,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;第五是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可以学习的经验。真心希望北京也能推广这样的经验。——娜娜

石家庄市这个尝试可不算很成功,人们之所以遵守法律,是因为触犯它的成本太大,法律的惩罚措施是法律天然的附属成分,有着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征,任何时候法律遭到侵犯都会对违法者实施惩戒;而奖励,特别是像石家庄市的这种奖励,并不具备和法律的伴生性,当人们出于想获得物质鼓励的目的去守法时,会因为预期目的没有满足而产生对抗心理,严重时就会以违法来作为心理补偿。这正是与石家庄这项活动宗旨完全相违背的。如果因为几笔奖金使得该市的整体交通秩序出现一些骚动,策划这起活动的人不知该做何感想。——西门

其实使用物质奖励帮助人们树立法制意识和观念,也没什么不可以,关键是要看如何操作整件事。像石家庄这样的做法,只是暂时地发起一个普法活动,随机对市民进行奖励,参与者从开始到结束都是被动的,效果不会很明显。而且用政府的财政支出来报销活动费用,从程序上说不太通顺。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些企业,通过企业贡献的资金,再由政府冠以一个名义,并制定出一个详细的标准,每一年进行一次评选,对中选者奖励。——小白

记得好像是英国有个案例,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,一生开车没有违反一项交通法规,伦敦市政府为了奖励老人,决定从此以后,老人的汽车由国家出资保养,维修,一切相关费用免除。这同样是一种奖励,但对法律的尊严有一种维护作用,政府的奖励也让公众信服。像石家庄这样的事例,相比之下有些欠考虑,最失败的地方是奖励对象存在太大的随机性,这种重奖不仅无益于巩固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,反而成为一些人取巧的借口。公民的法律意识需要不断加强,但培养这种意识不是训练动物,不能用条件反射的模式去对待一个人。——尚阶

奖励的是行人的正确行为还是坚持不闯红的决心?如果是决心的话,那根本就不应该用金钱去衡量,如果是行为的话,这是最基本的规则。——芦珊

前两天看到这样新闻的标题,我第一反映是——妈呀,这下有钱赚了!好一个快捷的赚钱方式。不知道按我这样思维的人有多少,如果人人都这么想,那这个规定出台的原本目的性何在呢?遵守交通规则本该是关乎于道德的原则,如果道德可以用金钱来衡量,这个如何定义?——杨文

这样的政策,让我想到那些网络红人,为了成名,不惜代价。既然有领导搭台唱戏,我们肯定鼎力支持,北京也实行这样的政策吧,每天赚个五百块钱,一星期就够我交房租了。正愁着没钱交房租呢。——龙在天

学生拾金不昧会被表扬,作业准时完成会被赞赏,现在不闯红灯不仅是被赞扬了还奖励五百大元,这些不都是生活上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么,做到了居然还让人出奇惊叹,这样下去是否我们需要奖励一年没有偷抢拐骗的人,重赏十年之内没有犯过命案的人?这些奖赏越多,越是把人的行为标准降低,久而久之,我们便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观念,取而代之脑海里只有那些明明白白的赏罚制度。——高欣婷

不闯红灯能赚500元!不能肯定的说这是好事或者坏事。为了让人养成这种习惯,以金钱诱惑之。可是要有多久才能让所有人养成呢?亦或是只为了提醒人们。总之,这也算是“曲线救国”了。—— 潘昕妙

这事儿得立法才行啊。他奖励这个人有没有什么背景?会不会是官员的亲属假冒行人领取奖金?奖励的过程如何监督?这都需要成本。连彩票都能造假,更别说这个了。闯红灯更多的是靠自觉吧。这种事就跟丢垃圾一样。你总不能守在垃圾桶旁边,谁往里扔垃圾就给谁500块吧?这得多大成本?——王俊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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